孕中期除了要继续做例行检查,还需要根据孕周、产检次数的不同做下面这些产检项目: 从第二次产检开始,准妈妈每次必须做基本的例行检查,包括:称体重、量血压、问诊及看宝宝的胎心音等。准妈妈在16周以上,可抽血做唐氏症筛检(但以16~18周最佳),并看第一次产检的抽血报告。 第三次产检,准妈妈在孕期20周做超声波检查,主要是看胎儿外观发育上是否有较大问题。医师会仔细量胎儿的头围、腹围、看大腿骨长度及检视脊柱是否有先天性异常。 第四次产检,大部分
妊娠糖尿病的筛检,是在孕期第24周做。先抽取准妈妈的血液样本,来做一项耐糖试验,此时准妈妈不需要禁食。 第五次产检,如果准妈妈的乙型肝炎两项检验皆呈阳性反应,一定要让小儿科医师知道,才能在准妈妈生下胎儿24小时内,为新生儿注射疫苗,以免让新生儿遭受感染。而曾注射过德国麻疹疫苗的女性,由于是将活菌注射于体内,所以,最好在注射后3~6个月内不要怀孕,因为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一些不良影响。